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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人社局关于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的实施细则

时间: 2020-02-21 15:25 分类: 劳动法苑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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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邳政发〔20203号)、《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2号)文件精神,积极应对疫情对中小企业的冲击,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1.稳岗返还需具备条件:中小微企业2019年度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返还需具备受宏观经济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2019年度连续6个月亏损或1年内亏损超过8个月。
2.稳岗返还标准。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6个月企业参保地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和上年度企业平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3.稳岗返还申请方式及申请截止时间。稳岗返还申请截止到20201231日。符合条件企业在疫情期间可通过电话咨询办理,相应材料可通过市人社局业务经办人员QQ号传输。
4.稳岗返还审核认定流程。企业提出申请后,由相关部门按职能对申请企业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和返还金额在邳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财政部门按程序及时拨付。
5.江苏省、徐州市出台新的政策后,我市会根据最新文件精神立即制订相关实施细则,加快落实稳岗政策。
6.稳岗返还申请联系电话。疫情期间提倡网上QQ联系申请,也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办理。
业务咨询联系电话:86238470 13626155055
业务经办人员QQ号:179509606